关于组织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的通知
各附属单位、机关各党支部:
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》,进一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,根据工作安排,校(院)纪委、机关纪委拟组织组织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时间、地点
1.时间:2026 年 7 月 23 日(星期四)下午2:30点开始,时长半天。
2.地点:山东省女子监狱。
二、参加人员
1.校(院)纪委、巡察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。
2.机关在职职工党支部纪检委员;
3.附属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提高认识,端正态度。此次警示教育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,要高度重视,妥善安排工作,确保相关人员按时参加。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。
2.严守纪律,服从管理。活动期间,参加人员须严格遵守干部培训纪律,服从统一安排,不得擅自离队,严禁迟到早退。请参加人员认真阅读《前往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须知》、《接受警示教育承诺书》。
3.报名方式。请各单位、各支部于7月17日(星期五)17:00前在线填写报名表(附件1,在线填报请扫描附件4二维码)。
4.集合安排。全体参加人员请于7月23日(星期四)下午12:40在勤笃楼门前统一乘车前往,请勿自驾。
联系人:张昕冉,联系电话:59556600;
孙 向,联系电话:59556711。
附件1:《参加警示教育人员名册》
附件2:《前往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须知》
附件3:《接受警示教育承诺书》
附件4: 在线填报二维码
校(院)纪委 机关纪委
2026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