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校(院)机关各部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协助校(院)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。
2.负责对接、协调、落实省直机关工委、省委教育工委等工作安排。
3.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校(院)党委的决议,统一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,发挥组织协调作用,促进机关各部门落实党委中心工作,支持和协助各部门推进工作任务。
4.负责加强对机关各党支部的领导,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,督促各支部开好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。指导各支部换届工作,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;严格组织生活,保障党员权益;做好党员发展、民主评议、评先树优等各项工作;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,抓好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5.负责机关党风党纪教育,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监督,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。
6.负责机关工作作风建设,督促各部门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机关效能,提升服务水平,推进学习型、创新型、服务型、和谐型、廉洁型机关建设。
7.配合组织部做好校(院)党的基层组织建设、党员队伍建设。
8.负责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年度考核、民主评议、干部考察等工作。
9.会同宣传部做好校(院)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10.完成上级部门和校(院)交办的其他工作。